省劳教局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视频会议

省劳教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视频会议在局机关7楼召开
3月17日,省劳教局召开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视频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达同志主持,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局党委书记、局长施红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副局长何海如、钟挺芳同志出席了会议,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省直各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施局长首先全面回顾总结了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他认为,我局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特点体现在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动员;领导率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注重开门纳谏,贯彻群众路线;坚持边查边改,突出实践特色等四个方面,切实做到了规定动作做到位,不打折扣,不走样,自选动作贴近实际,有特色,有成效,取得了六个方面的成绩。一是出台了《广东省劳教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关于深入贯彻全省劳教工作会议精神抓好示范点建设落实的工作安排》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形成了“围绕‘一个目标’,推进‘双模驱动’,实现‘三个转变’,打造‘八个品牌’”的发展思路。二是场所维稳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劳教系统连续3年实现安全“四无”省目标,连续6年无脱逃。三是教育工作主业地位得到加强。四是省局加挂了“戒毒管理局”牌子,全省劳教所全部加挂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稳步推进。五是通过开展作风建设评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警队作风进一步好转。六是实现了民警工资、津补贴按月足额发放,购买了民警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民警职业保障进一步加强。
施局长要求,各单位要在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通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方案的实施、坚持不懈地推进思想大解放、扎实开展好“转变作风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保持和发扬已经形成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推进劳教工作的科学发展。
在部署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时,施局长强调,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主要是基层单位,分布广、党组织多、党员数量大,与群众的联系也更直接、更密切,开展活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省劳教工作发展全局,各单位要从三个方面着力抓好学习实践活动。一是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现实重大意义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把广大民警职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焕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转化到推动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为本单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源泉。二是要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按照“着力加强学习,突出实践特色”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深化学习教育、突出实践特色,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今年工作,打造工作品牌,推动劳教工作“升级换代”,促进整体工作上新台阶。三是要加强领导,重点强化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等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陈达政委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与“转变作风抓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取得思想成果、实践成果和惠民成果的目标,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会后,省局机关在主会场对局机关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据统计,群众对局机关学习实践活动的思想成果和实践成果的满意度均为100%,对惠民成果的满意度为96.77%,总体评价的满意度为98.39%,充分显示了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受到了群众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