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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教局机关部署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


[作者:政治部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28]

──“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专刊之一

    1月25日,省劳教局机关召开“局机关作风整顿总结暨学习讨论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秀萍同志主持,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局党委书记、局长施红辉同志作动员讲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钟挺芳以及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邱永权同志出席了会议,省局机关干警职工共13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局长李秀萍同志宣读了《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纪委书记邱永权同志宣读了《关于省局机关作风评议结果的通报》,副局长钟挺芳同志宣读了《关于在省局机关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方案》。《方案》指出,省局机关学习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为目标,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劳教工作实践经验,清醒把握当前广东劳教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着力查找各部门在作风建设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克服制约劳教工作科学发展的观念障碍和体制障碍,积极探索促进劳教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推动全省劳教工作加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为广东的新一轮发展提供良好法制环境。方法步骤是:从现在开始,集中安排5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习宣传阶段(1月2日—2月10日),重点抓好如下三个环节:一是广泛宣传发动;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三是举办“五个一”活动。第二阶段为讨论调研阶段(2月11日—3月31日),重点抓四个环节:一是开展大讨论;二是认真查摆评议;三是组织专题调研;四是进行学习考察活动。第三阶段为决策部署阶段(4月1日—5月31日),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汇报成果;二是形成决策;三是考核总结;四是开展“回头看”活动。
    施红辉局长在总结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时指出,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取得了积极成效,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全局干警职工的作风状况得到了进一步好转,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学习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三是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四是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五是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六是各项工作进一步发展。但对成绩决不能估计过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局机关作风还存在与劳教工作创新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总结这次作风教育整顿的经验,以这次作风整顿活动为新的起点,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以更加有力的措施,以良好的作风促进全省劳教工作的新一轮发展。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干警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坚持和完善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的各项学习制度。用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劳教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二是要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精神,建设创新型机关。发扬汪洋书记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上提出的敢为人先、“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用好科学发展观这个法宝,大胆破除阻碍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坚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精心打造我们的品牌,争当全国劳教系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三是要下大力气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建设充满活力的机关。抓紧建立健全干警职工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和工作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干警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责任。四是要切实加强机关管理和监督,建设清正廉洁的机关。各处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对机关作风的监督、查处力度,在全局上下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干事的良好局面。五是要巩固作风整顿成果,积极探索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每年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开展一次作风评议;在各单位设立局机关作风建设监督联系点,实行作风建设监督联系点制度;利用每年的党建主题活动、“纪律作风教育月”活动等载体,每年围绕一个主题,着重解决一、两个问题。
    李秀萍副局长在总结会议时要求机关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尽快行动起来,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学习讨论活动,做到学习、教育、工作“三不误、三促进”,确保把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学习讨论活动取得实效,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广东劳教工作新一轮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