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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人员收容的规定


[作者:省劳教局  来源:司法部劳教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08]

    (一)劳动教养管理所凭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劳动教养通知书》接收劳动教养人员。对没有上述法律文书或与实际不符的,不予收容。
    (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发现不够劳动教养条件或罪该逮捕判刑的,应提出建议,报请原审批机关复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