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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举办首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谈判员培训班


[作者:局管理处  来源:省劳教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9-01]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劳教场所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8月11日至17日,省局在省公安厅刑警培训基地举办了首期广东省劳教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谈判员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劳教单位分管管理工作的副所长或管理科长共33人参加了培训。施红辉局长、何海如副局长出席了结业典礼,并做了讲话。
 
    这次培训活动学习任务重、培训时间紧、教学要求高、训练强度大。省局专门聘请了广东省突发事件处置专家、省警官学院警务战术指挥教研部副教授张明刚副主任担任教官组组长,精心组织教学,白天进行突发事件的理论学习,晚上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战模拟演练,学习内容包括危机谈判的理念、原则、策略、危机谈判沟通技巧的演示及训练;自杀危机事件处置理论、技巧、自杀危机事件处置的实战模拟演练;群体性诉求事件对话原则、策略、堵仓事件现场处置的实战模拟演练;劫持人质事件的处置模式、战术谈判技巧、劫持人质事件的实战模拟演练。参加培训的同志认真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严格按照教学要求参与演练,积极转换角色,揣摩各种技巧,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33名学员全部都顺利通过了结业考核,并取得了结业证书,其中5名学员还被评为优秀谈判员。
 
    结业典礼上,何海如副局长对这期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在分析了今年上半年的全省劳教场所的安全工作形势基础上,对下半年的安全工作作了部署。施红辉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这次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效,他强调,今年以来场所安全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省厅、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新的发展,特别是自去年5月份召开全省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以来,各单位能够认真结合实际,积极引进和运用危机处置理念,大胆采取各种新办法、新措施,狠抓场所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场所的安全稳定。最后,施局长对参加培训的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增强三种意识,全力确保特别防护期间的全省场所稳定。一是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稳定就是讲政治”的意识,切实把安全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管理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忧患意识,越是平静就越要警惕,平静中往往隐藏着危机,安全中往往潜伏着危险,要做到居安思危、防范在先、有备无患;
 
    三是大局意识,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稳定就是大局,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的特别防护期安全就是大局,是当前的一项政治要求。
 
(局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