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全省劳教工作会议

全省劳教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陈厅长的讲话,充分肯定了我省劳教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一是场所安全稳定创历史最好水平;二是教育挽救工作取得新提高;三是劳教工作改革取得新成效;四是强制隔离戒毒取得新进展;五是戒毒康复树立新品牌;六是财政保障水平有新提高;七是民警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八是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果。陈厅长指出,总结近年来我省劳教工作的经验,关键就是做到了“四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司法部关于劳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劳教工作放在全国、全省的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充分发挥劳教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三是必须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保持劳教制度的优势,坚持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四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实事求是,用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求实的态度,解决劳教工作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我省劳教工作的新发展。
陈厅长的讲话,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劳教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劳教工作会议精神,从我省劳教工作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争当全国劳教工作排头兵的高度,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劳教工作的总要求,提出了进一步树立做强劳教工作主业意识、进一步发挥戒毒主战场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提高正规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警察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等“七个进一步”的工作措施。
陈厅长强调,劳教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全局。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劳教系统要加强对劳教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市司法局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劳教工作,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使党委、政府和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及时掌握劳教工作情况,了解劳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重视和支持;各劳教单位要自觉接受省劳教局的领导,确保执法管理政策和业务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省劳教局要加大对市管所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市管所领导班子任免要事先征求省劳教局意见,凡没有征求意见的,省厅、局人事警务部门在警衔授予和培训等不予确认;各劳教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遇有重大紧急情况,省直所要直报省劳教局,各市管所在报当地司法局的同时报省劳教局,省劳教局汇总情况后报省司法厅。

有关市司法局局长,广州市劳教局主要领导,深圳监狱劳教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全省劳教(戒毒)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司法厅、省劳教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省劳教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设有劳教所的市司法局局长,广州市劳教局主要领导,深圳市司法局监狱劳教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全省劳教(戒毒)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司法厅、省劳教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共103人参加了会议,省劳教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