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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民副局长充分肯定广东戒毒工作成绩 对我省戒毒康复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作者:局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06-29]


    6月23日上午,“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我局在佛山市三水区隆重举办“依法禁毒、构建和谐”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司法部劳教(戒毒)局刘卫民副局长应邀出席活动并讲话。刘副局长指出:今年以来,广东省戒毒管理局主动服务禁毒斗争大局,积极配合“大打击、大收戒”专项活动,较好地理顺了强制隔离戒毒收治体制,确保了依法收治,目前收治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场所秩序持续稳定,教育挽救质量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戒毒康复管理新模式,打响了广东“康福苑”品牌,为广东乃至全国的禁毒戒毒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
    刘副局长强调,戒毒康复作为一项崭新的事业,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供借鉴,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他要求广东充分发挥“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将最大限度降低出所复吸率作为衡量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开拓思维、大胆实践,从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戒毒康复质量,为促进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要继续加强场所建设和康复宣传,进一步扩大收治规模。要按照全国一流标准推进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全面提升戒毒康复场所的收治能力;要积极引进适合康复人员的生产项目,努力提高生产效益,不仅实现以良好环境吸引人,而且能够以较好待遇留住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充分了解戒毒康复工作,进一步扩大收治规模,努力扩大该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要积极探索创新戒毒康复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戒毒康复成效。要结合康复人员特点,建立民主管理、自我管理和指导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制度,将戒毒康复场所办成集专业戒毒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现代化企业于一体的新场所;要积极探索戒毒工作机制改革,主动衔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积极完善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三位一体”的戒毒康复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戒毒康复模式;要不断充实管理人员队伍,提升管理能力,使他们成为既懂教育矫治又懂企业管理的行家里手。
    三要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为戒毒人员搭建回归社会的桥梁。要通过引进生产习艺项目、开办职业技能培训班等形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康复人员的一技之长,使之成为适应社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要积极发展和推广“所地合作”、“所企合作”共建戒毒康复基地的机制,充分发挥戒毒康复模式在戒毒人员就业安置、后续照管、社会适应性训练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加强与戒毒康复人员户籍所在地政府、禁毒部门的协调沟通,提前介入安置就业工作,想方设法拓宽康复人员的就业渠道,进一步巩固戒毒康复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