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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劳教 戒毒单位第30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在省干校举行


[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27]

──陈达政委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近日,省直劳教、戒毒单位第30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开班典礼在省劳教工作管理干部学校举行,省劳教局 戒毒管理局政委陈达同志出席开班典礼并作动员讲话,局巡视员钟敬强同志主持开班仪式,局人事警务处、机关党委负责人、干校有关领导,以及参加初任培训的全体学员参加了开班仪式。
    陈达政委首先代表省局党委,对新加入警队、参加此次公务员初任培训的136 名新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和祝贺,指出这些来自省直和深圳一所等10个单位的年青人的到来,为我省劳教、戒毒系统民警队伍增添了新鲜血液,为劳教、戒毒事业增加了新的活力。

 

图为省劳教局 戒毒管理局政委陈达同志(右三)出席省直劳教、戒毒单位

第30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开班典礼并作动员讲话


    会上,陈政委简要介绍了我省劳教、戒毒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指出:当前我省劳教、戒毒工作正处于改革转型升级和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制度变革、职能调整、管理方法转型、收容对象变化等新情况、新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这些新的形势、任务和挑战,既对全省劳教、戒毒民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大家发挥才干、施展身手提供了良好的机会,为同志们想干事、能干事和干成事搭建了新的平台。
    陈政委要求参加初任培训的新民警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通过培训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学生到公务员的身份转变、由学校或社会到国家机关的环境转变、由以学习为主到以工作为主的任务转变。要求全体学员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积极配合学校和教师,按照培训计划搞好培训,圆满完成学习任务。陈政委要求新学员在学习中注意做到:一要认真了解劳教、戒毒工作的基本知识,学习掌握《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二要切实掌握基本的业务知识,除要熟悉掌握普通公务员应掌握的行政机关办事程序、机关公文写作、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等内容外,还要掌握一名劳教、戒毒民警的权利义务、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以及劳教、戒毒人员的特点、管理和教育矫治的基本规律与方法等,尽快锻炼成为劳教、戒毒工作的业务骨干和行家里手;三要真正学会基本的警察技能,既要加强体能训练,掌握队列动作、射击、擒拿格斗等警体技能,又要加强应急反应能力训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困难时刻站得出、危机时刻冲得上、关键时刻打得赢;四要严格遵守警队纪律,指出劳教、戒毒民警是纪律部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新民警要通过初任培训,明白自身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养成良好的警容风纪和工作习惯,做到时刻以大局为重,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敢于牺牲,甘于奉献,廉洁守法,自觉维护劳教、戒毒民警的良好形象。
    对新民警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陈政委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要规划好人生。要求新民警结合自身的特点,找准定位,科学规划人生道路,谋划好将来的发展,扎根基层,扎根岗位,在劳教、戒毒系统这个大熔炉里锻造自己,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在人生的新起点上开好头、起好步,为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要勤于学习。希望新民警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创新学习方法,干到老学到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使读书学习成为充实知识、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成为加强修养、培养高尚情操的有效手段,做一个真正的学习型民警,为劳教、戒毒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要努力工作。通过对“你为什么工作?你为谁工作?你应该怎样工作?”三个问题的回答,陈政委精辟阐述了工作与人生价值的关系,教育指导新干警,首先必须证明自己是有用的人,然后以竞争的态度、心怀感激之情来工作。希望新民警树立起正确的工作价值观,把工作岗位作为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树立恪尽职守、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为社会进步、自我发展、实现自我价值而努力工作。
    最后,陈政委祝愿全体学员通过培训顺利结业,在新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发挥聪明才智,尽快成长为劳教、戒毒工作的骨干和精英,在广东劳教、戒毒工作的舞台上建功立业。(供稿:罗海军 图片:朱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