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劳 教 局 简 介
领 导 风 采
主 要 职 责
内 设 机 构
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简介

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是司法厅管理的从事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教养人员的行政机构,也是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1989年正式改设为局级建制,1995年升格为副厅级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劳动教养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劳动教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劳动教养执行工作。

(二)负责部署、监督、检查劳教所的执法管理、教育改造和安全警戒工作。

(三)负责直属劳教所的经费、基建、财务、人事、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管理省直劳教所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市属劳教所的领导班子,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机构编制,负责劳教系统干警的培训工作。

(四)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劳教单位政策性建贷、专项资金的计划申报,指导劳教单位的经济工作。

(五)指导戒毒劳教人员的管理和强制戒毒治疗工作,指导劳教所的性病、艾滋病等疾病的监测和查治工作。

(六)负责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七)负责省直劳教单位干警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工作。

(八)承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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